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河北中医药大学2026年第四批选聘工作人员考核安排公告(药学院)
发布时间:2026-04-22  查看次数:
 
  经过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简历、证件、业绩成果等电子版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审查,结合学习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研究方向、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综合考虑,最终确定资格审查通过9人。资格审查结果已发送至应聘人员所留邮箱,现公布考核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3:30正式开始。
  应聘人员12:30到达河北中医药大学橘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中教学楼一层11教室(等候室);13:00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资格。
  二、考核地点
  河北中医药大学橘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中教学楼一层24教室(面试室)、23教室(候考室)、11教室(等候室)。
  三、考核形式
  包括自我介绍、专业试讲以及评委提问三个环节。自我介绍及专业试讲总时长控制在20分钟以内。
 (一)自我介绍。要求应聘人员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优势特长和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及研究领域的发展前景、来校后的科研努力方向和目标设想等。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可以使用PPT辅助。PPT及所有展示资料不得出现个人姓名。
 (二)专业试讲。试讲内容由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或所学专业自行确定,采取板书形式(不使用课件),时间10分钟左右。
  (三)评委提问。评委结合应聘人员自我介绍及专业试讲情况提出问题。
  四、须携带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如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
 (二)初始学历到最终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供:1.通过学位委员会的证明材料或由就读学院开具的证明材料写明何时能够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学生证)。
 (三)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相关能力和水平的证明及其他材料。如带有SCI中科院分区的检索报告、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任务书等。
  五、其他说明
 (一)2026年4月21日24时以后报名的应聘人员将进入下一批资格审查及考核;如本次选聘人员满额,将不再组织选聘。
 (二)应聘人员请务必于开考前1个小时(下午12:30)到达等候室,提交资格复审相关证件。13:00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只报告本人抽签序号,不得显示或介绍本人姓名,否则视为作弊。
 (四)参加面试人员进入候考室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五)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间、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追究相关责任。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带来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六)如违反考试要求,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联系电话:0311-89926315
  联系人:李老师
河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6年4月22日
 
版权所有@河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杏苑路3号
邮编:050200 网站备案编号:冀ICP备13018366号-2